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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 | 以色列 |
| 签证类型: | 商务签证 贴纸签 |
| 办理时长: | 7-10工作日(根据个人情况不同使馆有权决定最终审理时间);可办加急,使馆审理时间1-2工作日(资料已递交进使馆后无法加急) |
| 入境次数: | 单次或多次,以领馆签发为准 |
| 可停留天数: | 根据行程,以领馆签发为准 |
| 签证有效期: | 3个月~10年不等,以领馆签发为准 |
| 受理范围: | 1、不受理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2、常住地、工作地及护照签发地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3、其他地区护照签发者,另提供以上4地6个月记录的有效暂住证或居住证复印件; |
所需资料:
1. 护照原件
- 护照有效期需距离出发日期6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上/需距离归国日期6个月以上;
- 至少有2页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 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新版电子护照除外;
- 如旧护照上有出国记录请一起提供。
2. 两张近期白底彩色照片
- 尺寸5cm*5cm
- 脸部占照片70-80%为宜 (最多可露出肩部上端,不应包括胸部)
- 请勿使用6个月之前用于申领护照或签证的照片
3. 身份证 正反面复印件
4. 外方邀请函原件或复印件
- 以色列有关公司或机构出具的英文或希伯莱文邀请信原件或复印件,需打印在该公司或机构正式公文纸上,需该公司或机构主管负责人亲笔签名及该公司或机构正式印章,内容应包括:
①.以色列邀请方公司的性质及与签证申请人的关系;
②.受邀签证申请人的姓名,护照号码,所在公司的名称及职务;
③.邀请签证申请人到以色列访问的目的以及停留的时间,如以方承担签证申请人在以访问期间的费用请同时注明;
④.以色列邀请方须注明由其负责签证申请人在以色列期间的活动并担保签证申请人如期返回中国。
5. 中方英文派遣函原件。需打印在该单位正式公文纸上,需该单位正式公章及主管负责人亲笔签名。内容应包括:
①.证明签证申请人为该单位正式员工及其职衔;
②.证明签证申请人确因受以色列有关公司或机构邀请而赴以访问;
③.说明由中方或以方承担签证申请人在以访问期间的费用;
④.担保签证申请人在访问结束后能按期返回中国。
⑤.名片:所提供的地址、电话、姓名必须正确真实,可以联系到本人。(必须提供,请注意名片上的职位须与邀请函及派遣函一致)
6. 中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申请人工作单位无营业执照,则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 个人资料表。真实完整填写个人资料表各项内容。资料表请咨询办证专员。
8. 代办委托书。需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名。委托书请咨询办证专员。
温馨提醒:
■ 个别申请人提出申请后使馆有权利要求追加资料,如需补交材料,签证受理时间将延长
■ 领馆保留要求申请人面试权利,申请人必须前往面试,并承担前往面试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 签证未有结果前请不要提前支付机票和酒店的费用,否则一切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